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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【招租公告】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526号2套临街商铺招租公告
      来源 : 时间:2024-11-08 浏览量 :4177

      明光路526号1幢一层二层的2套商铺拟对外招租 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      一 、基本情况

      1.一层临街商铺1套共2间,57㎡,月租金5244元 。

      2.一层临街商铺1套共2间,58.5㎡,月租金5382元。

      3.房产1与2不紧邻,合计4间 ,承租人可整租或承租其中1套。

      二 、招租方式

      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,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使用权。

      三、租赁期限

      租赁期限2年 ,不涉及免租金装修期。

      四 、租金支付

      按季度付款 ,押一付三 ,先支付后使用 。无物业费,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。

      五、承租条件

      1.承租人应是法人,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。

      2.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,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,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。

      3.本次招租 ,以房产现状出租,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 。

      六、承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

      1.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 。

      2.租赁期内  ,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,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 、分租 、出借租赁房屋;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 ,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,否则视作违约。

      3.租赁期内,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、电、燃气、通讯(网络)、垃圾清运、物业管理、停车等相关费用。

      4.合同期满或终止时 ,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,并且及时交还给出租方,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。

      5.承租人自中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,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作放弃承租权 。

      6.在承租期间,如因企业改革 、改制或政府城建规划等政策原因,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场所,不为违约。承租期间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房租,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 。

      7.合同期满或终止时,承租人须将租赁场所恢复原样,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。

      8.具体事宜以《租赁合同》为准。

      七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联系人

      2024年11月9日-2024年11月23日 。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23日17:00前通过电话或到现场报名和报价,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安建国际大厦7楼709室。

      未尽事宜,安徽博源国际集团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      联系人:王女士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 :18256907396

       

       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安徽博源国际集团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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